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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食堂农副产品服务采购方案-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食堂农副产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2025-10-24
公告

食堂农副产品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泰州高铁南站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食堂农副产品采购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项目位置为现状白马工业公园附近。本项目由站前核心区工程和进出站道路及匝道工程构成,其中,站前核心区工程包括新建公交客运中心及配套、长途客运中心、旅游集散中心、配套用房、社会车场、出站夹层东西向通廊、站前广场、地下社会停车场等;进出站道路及匝道工程包括新建站前大道、站北路、泰融路(站前大道至沪渝蓉高铁)、站东路(站前大道至沪渝蓉高铁)、匝道(站北路段)。铁路红线外总占地面积240.84亩,其中枢纽核心区工程占地约132.06亩,进出站道路工程占地约108.78亩。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食堂农副产品详见附表。

2.2.2本次招标的食堂农副产品,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0 24 12 时至 2025 10 29 12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2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5年10月29日12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泰州高铁南站项目食堂农副产品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5年10月29日12时前发至邮箱2839557889@qq.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泰州高铁南站项目食堂农副产品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号:01-10-000063-11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10 29 12 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10.1.1 甲方依据乙方每天的配送商品清单进行核算每天供货商品的费用。

10.1.2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按1个月为周期结算,甲方需在乙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的费用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___。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业务监督

举报电话: 020-28126667

举报邮箱: /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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