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食材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F-ZCFZB-2025-142115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食材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9.4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9.4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C23130200 | 2025年食材及副食品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2,494,800.00 | 2,494,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4)已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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