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组织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售卖机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4019
2.项目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售卖机项目
3. 房屋租金估价(底价):不低于20万/年(含税)。投标人以上述底价为基础向上进行报价,报价低于底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1最低限价:成交单位按照不低于5000 元人民币/台/年的价格向学校缴纳场地租金。自动售货机只允许经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预包装饮料、水果、面包等小食品类和学生日常用品类,其它商品不可销售。自动售货机配售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符合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并达到卫生食品许可标准,设备操作方便,无安全隐患;自动售货机的高度小于2.1米、占地面积小于2平方米。自动售货机投放量按照以上投放数量为准,如需调整,需报校方同意后执行。中标者按照每台租金中标价及实际投放数量向学校缴纳场地租金。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为广大师生生活提供便利,本着节约环保的观念,拟在学生生活区及教学区安放自助售货机40台,为本校师生提供预包装食品、饮料和瓶装水的24小时无人便利服务。
(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中标服务商场地租赁合同期为三年,采取三年意向、一年一签的办法签署合同。甲方在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对乙方一年的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针对服务质量、维修效率、供货效率等方面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用户满意度达到80%以上的)后签署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甲方责令乙方退出经营,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2021-2023年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3年内,应满足如下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6.承诺函: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竞标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可自拟。
7.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阅招标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3月10日上午9:00至 2025年3月1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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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019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售卖机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