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ZF24-CHFW074
项目名称:高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 1(高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3,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 高 限价 (元)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高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2)该项目累计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或合同期满,则终止合作另行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高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