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需求公示
2024-JKESYK-F1001
我单位计划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需求
二、项目编号:2024-JKESYK-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202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 | 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调料、饮料等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 | 详见采购文件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辽宁省铁岭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 1年 | 每季度进行1次履约考评,前3季度考评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可续签1次合同。 |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报价参照大型商超(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大润发)价格为基准价,肉类、干调、冻货要提超市内有的品牌,超市未覆盖的商品,以沈阳市区域内大型品牌副食品生鲜超市或农贸市场价格为基准价。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本项目允许折扣范围:80%(含)至90%(含),超出范围投标文件无效。工作安排情况,对预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内容为预中标入应当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能力,预中标人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自行准备考察资料及相关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住所、主要办公场地、工作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 3.若发现预中标人确不具备履行本项目能力或投标响应内容不符的,未通过现场考察的,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供应商供货产品均以投标折扣率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未执行供应商的服务资格。 5.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投标价格、企业规模等客观分值,通常情况下占总分值的比重不低于80%,其中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应当在30%至60%之间。 6.副食品供货商在沈阳市具备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铁岭县要求提供稳定供应货源渠道)。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 |
l.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30万元每年;
3.最高限价:
文章推荐:
某单位202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需求公示意向公开(2024-jkesyk-f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