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华南师范大学食堂西式快餐等物资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ZSW24156FG2132
项目名称:2024年度华南师范大学食堂西式快餐等物资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碳酸类饮料专卖供应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碳酸类饮料专卖供应配送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需求》的主要商务要求。
采购包2(南海校园综合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南海校园综合配送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需求》的主要商务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自拟格式)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碳酸类饮料专卖供应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南海校园综合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碳酸类饮料专卖供应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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