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超市经营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WXJJD-F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超市经营 服务 | 详见技术 商务要求 | 1年 | 乌鲁木齐市白湖路 |
说明 | 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承担超市服务。 |
拟招1家供应商同时为两个单位提供超市经营服务,经营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饮料、文体用品,不得出售假货、过期、临期等三无产品。不收取中标单位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超市经营用水、电、天然气、暖气费、人员工资等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乌鲁木齐市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每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件发售)。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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