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2024年2月6 日发布的 广元杭利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202401481/XJSGY-2024-040)现作以下变更 (补遗):
一、变更(补遗)事项、内容
事项一: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第七条 2.支付方式中的 乙方应在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后 10个工作日内提供正确无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总金额 变更为 乙方应在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后 15个工作日内提供正确无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总金额 。
事项二:
本项目响应文件接收时间由 2024年2月20日9:30-10:00(北京时间)变更为2024年2月22日9:30-10:00(北京时间);
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 2024年2月20 日 10:00(北京时间) 变更为2024年2月22日10:00(北京时间);
本项目磋商地点由 四川省广元市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4楼变更为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9楼。
二、其他事项不变。
三、变更(补遗) 日期: 2024年2月19日。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杭利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 377号国投大厦14楼
联 系 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 18683339115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区5楼
联 系 人:仲先生
联系电话: 0839-3275293 15700567677
此变更(补遗)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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